本报4月21日报道了一名正值哺乳期的女士到达县南城一美肤吧洗面美容惨遭毁容的事件。5月6日,经达县工商局南外消协调解,受害人徐女士获赔5000元。
据了解,经消协人员调解,徐女士与美肤店经营者谯某终达成一次性终结协议:谯某赔偿徐女士精神损失费1000元、婴儿营养费1600元、误工费和其它费用 2400元。谯某无照经营美肤的行为,已于5月6日调查终结,达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限期补办工商营业执照;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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