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束,会议通过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接受赵波辞去达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通过了人事任免。 会议通过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强的提名,决定免去:谢承述的达州市交通局局长职务、邓瑜华的达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马先奎的达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何洪波的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马先奎为达州市交通局局长,胡兵为达州市商务局局长,赵波为达州市体育局局长,周先文为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会议通过了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成泉的提名,任命:刘少华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李钧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达州新闻网胡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