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主办 新华社简介 频道工作人员 新闻搜索
新华网达州分频道 >> 龙爪塔社区老协促和谐 >> 详细内容  
龙爪塔社区老协促和谐
时间:2007-11-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评论]  [字号: ]  [打印]  [关闭]

   通川区龙爪塔社区老年协会自1993年正式成立以来,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按照制定的章程,开展各项有声有色的活动,促进了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
    老年学习组每季度组织会员学习《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协会订了《晚霞报》、《达州日报》等报刊杂志,不定期进行座谈交流。老年活动组每年要组织老人春游一次,辖区单位无偿提供交通车。社区无偿为协会提供60平方米的活动室,还有3个茶馆为老人免费提供茶水。
    老年慰问组经常组织看望、帮助生病会员,会员入院都要送去礼品,会员去世要补助300元安葬费。每年还要为会员举办生日宴会,并为80岁以上会员送30元现金,为90岁以上会员送35元现金,对100岁以上会员奖励500元现金。每年春节要举行团拜会,为会员发过节费。
   老年维权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宗旨,为社区里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协助社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协会每年要评选孝顺子女,老年协会上门查“孝心”,对检查出来的重点户,由老年协会出面教育,限期改正,不听从就张榜公布,现在村里讲孝敬、比孝敬的人越来越多,老年协会被老人们亲切地誉为自己的“娘家”。(达州日报社/通讯员 赵本宽 祝秀英 李江山) 


 

( 责任编辑:王莉梅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达州分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四川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达州分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达州分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四川频道或新华网四川达州分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新华网四川频道联系。